重庆个人缴纳公积金提取指南 重庆个人提取公积金办法( 二 )


如继承人无法提供确认继承人权利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文件等材料的 , 也可所有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为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全部到相应分中心、办事处确认并书面承诺后 , 办理提取手续 , 继承人应提供身份证及结婚证、户口簿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配偶、子女)证明 。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
四、办理方式
(一)线上办理 。符合灵活提取、销户退出提取、租房提取条件的缴存人 , 可通过重庆市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等线上服务渠道 , 自助办理提取 , 缴存人无须提供任何材料;申请公租房提取的 , 须临柜办理 。
(二)线下办理 。缴存人除通过线上服务渠道自助办理提取手续外 , 也可通过临柜方式申请提取 。
1、主城区: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渝中办事处(渝中区);
(2)九龙坡办事处(九龙坡区、大渡口区、高新区);
(3)江北办事处(江北区);
(4)渝北办事处(渝北区、两江新区);
(5)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
(6)北碚办事处(北碚区);
(7)南岸办事处(南岸区、巴南区);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
五、注意事项
1、租房提取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 , 灵活提取和销户提取除外 。
2、缴存人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处于惩戒期 , 或个人账户处于冻结状态的 , 不能办理提取 。

推荐阅读